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V256 挖你一双眼!
第(2/3)页
十分钟距离,假设汪丽娟在一点四十分左右到达小区东门,然后进入小区,那么当她再往前走过几分钟,在这条连通北区和东门最短的直接距离上,便会正面遭遇我们的目击证人,方莹。”
萧默的声音低沉,说话的时候不自觉带动的肃穆的现场气氛。
办公室里雅雀无声,只有记录员敲击键盘的声音不停。
长桌一侧,身前摆放着一叠资料,唐少辰作为专案组特约顾问列席会议,神色淡淡的望上萧默在地图上标出的两个黑点,那代表相遇的汪丽娟和方莹。
“而方才经正式确认,方莹表明她在前往东门的路上,的确曾经与一个女人擦肩而过。”
“当时是晚上,她只看清了女人穿着一条浅色的连衣裙,背着一个斜挎包,头发是扎着的,体型微胖。”
“这些特征,随后确认与死者汪丽娟的特制相符,小区监控摄录像正在调取,现在初步判定,方莹不仅仅是凶案现场的第一目击证人,很可能还是死者生前见过她的最后一人,如果事实如此,那么就能推出一个论断——”
说到这里萧默顿了顿,偏头瞥了唐少辰一眼。
视线交汇,唐少辰神色依旧清冷,一双青黑的眸子里,带着淡淡凉意。
萧默收回视线:“可以推出一个论断,即,凶手实施凶杀并挖眼的整个犯案过程,就在死者与方莹擦身而过,走到垃圾站,到方莹去便利店买好烟,在走回垃圾站,这短短的,不到十分钟的时间内!”
这个时间的论点,最初提出的人是唐少辰。
只是当时证据还很少,在不知道死者行径路线之前,他的出发点是另一个角度,即口供里方莹提到过的野猫。
当然随后证据证明,从这样一个奇葩的角度出发,他得出的论断,却无限接近了事实。
方莹是个撰稿人,观察力不错,说话也比一般人有条理,她对昨晚经历的一切,复述得相对完整。
据方莹称,那晚当她经过垃圾站的时候,看见野猫正在垃圾站翻东西。
那合理推断,在随后死者经过垃圾站被突然蹿出的凶手袭击的时候,当时在场的野猫受到惊吓,必定逃走躲藏。
而随后,目击证人方莹回来,隐约看见尸体后吓得靠近灌木丛,结果被突然跳出来的野猫惊吓逃走。
这整件事发展到这里,就有了一个矛盾。
即之前受到惊吓的野猫,为什么会突然又从藏匿地跳出来,不仅不畏惧人,甚至朝凶案现场的方向逃窜?
可能的答案只有一个。
便是当时在灌木丛里,突然出现一个叫野猫更加害怕的东西——
那刚刚杀完人后逃走的凶手!
这个推断,叫人不寒而栗!
等于就在方莹回到垃圾站之前,凶手才刚刚穿过那条小路,逃回灌木丛。
而方莹,当时她的注意力全放在沙发上的死人上,丝毫没有察觉,一个刚刚杀了人的凶手正躲藏在她身侧不到一米距离的地方,手握滴血的凶器,正待她若有半分察觉,就发动攻击!
萧默严肃着放上了第三张图片。
这次是现场拍摄的,死者汪丽娟的照片。
照片上,死者躺倒在那张双人沙发上,胸口被大片血污沾染,这一刀是致命伤,直接刺穿了心脏!
“当时死者自东向西行走,路过垃圾站的时候,埋伏在灌木丛里的凶手忽然跳出来发动了攻击。”
“由于一切太突然,死者刚刚转身就被刺中,然后被凶手一路推到垃圾站中,摔倒在沙发上,当场死亡。”
“紧接着,在杀死死者之后,凶手开始进行挖眼。而这一次同之前五起案子一样,凶手利用了专门工具,把死者整个眼球从眼眶中完整分离,带离了现场。”
当然唯一不同的是,是这一次凶手犯案的时间非常紧迫。
在如此紧迫的情况下他依旧完美执行了任务,没有破坏上眼球分毫,也没有弄坏死者的脸,在这条人来人往随时可能出现目击者的小路边,她依旧固执的选择了一贯的方式,甚至差点来不及逃走!
“眼球的完整性,对于凶手而言很重要,他应该患有收集癖。”
唐少辰在这里淡淡接下话头。
“联系之前五次凶杀可以推断,凶手既不是谋财也不是谋色,对于死者也不带丝毫怨气,在剥离眼球的过程中,他甚至刻意保持了尸体的完整性,选择将尸体安置在相对干净的地方,摆放成安眠的姿态,隐含着某种赎罪意义。”
“故此推断,凶手行凶的目的从最开始就不是杀人,而是如何完整的把眼球取下带走。”
“他之所以杀人,只是为了更方便之后的操作。”
相较萧默的声线,唐少辰讲话语气更淡也更冷。
每次他一开口,刑侦队员们就觉得又冷又紧张。
“此外,不同于之前的五起案子,这一次凶手显然没有太多时间,地点也不理想,甚至在死者出现之前还另有他人经过案发地,所有这些不利因素都动摇一个杀手的决心,他却为何仍选在了今夜犯案,不再从长计议?”
唐少辰提问,然后自问自答。
“首先其一,凶手对被害人的选择带有明确指向性,他不想再重新寻找下一个目标,因为花费时间。”
“其二,死者的生活极其规律,能下手的机会不多。放弃这一次,那么死者的下一次晚归将会在下周末,又将耽误一周时间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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