开局失业,我让歌坛大魔王回归_第四十八章 至死不渝 首页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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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四十八章 至死不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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羊皮乐队的那种华丽颓废的风格,他前世倒是迷过这只乐队一段时间,可他们的歌儿肯定不是江阳能记住的。

  他惊奇地问李清宁,“我做梦还会唱这种风格的歌?”

  李清宁点头。

  江阳都服气自个儿,这脑子里究竟还藏着多少东西。

  李清宁显然从他这儿听了不少山羊皮的作品,借鉴和学习不少,这首《至死不渝》中很有山羊皮的痕迹,尤其高潮部分,同《Beautiful  Ones》有同样的韵味,是李清宁听多以后一时手痒的玩闹之作,当然,gala也是模仿山羊皮的,所以李清宁把两首歌放在一起发倒也不算错,就是有点儿爸爸和儿子的感觉。

  难怪会有人说佚名是大魔王。

  至于歌词——

  江阳警觉的看着李清宁,“至死不渝是这个至死法啊。”

  就跟母螳螂要把公螳螂吃了一样。

  江阳想了想,觉得也不是不行,但他觉得,应该由他来决定吃什么。

  “滚!”

  李清宁不客气。

  电台中音乐依旧在继续,华丽的编剧和颓废的旋律,的确很有意味,喜欢的人应该很喜欢,不喜欢的人应该无感,至少江阳是喜欢的。

  江阳所想不错。

  关于《至死不渝》这首歌,至少在李清宁的粉丝群体中,一半是无感的,而余下一半中的一半,单纯因为这首歌是偶像写的,所以爱屋及乌。余下的四份之一才是喜欢的。

  这倒也正常。

  这首歌风格跟李清宁以往的歌大相径庭,原来的粉丝不喜欢是肯定的。

  听歌说到底是个口味的问题。

  只要口味不重复,不炒冷饭,很少人不会觉得这是一个问题。

  何况这首歌压根不是李清宁唱的,而是写给乐队的。

  他们倒是把佚名和李渔放在一起比较了。

  在一些乐评人看来,李渔的《至死不渝》好过佚名的《追梦赤子心》,无论是旋律的华丽颓废风,还是编曲的取舍,都有很大的突破,是在探索华语的边界,向国际流行靠拢,而且《至死不渝》这首歌的确有这样的潜力。

  这首歌还吸引来许多喜欢英伦摇滚风的乐迷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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