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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101章 铁汉柔情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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,还把顺哥儿叫来,三个人一起玩胭脂和口脂。
他还有一面小铜镜,顺哥儿都玩得少,上炕以后爱不释手。
陆柳说:“这回挣了银子,就给你也买一面小镜子。”
把顺哥儿给美的。
“大嫂你真好!”
陆柳喜滋滋的,心想:这句话真像拍马屁。
陆柳把口脂抹厚一点,拿铜镜看,又仰着脸,左右摇脑袋,给他们看。
“这样行不行?”
他耳朵上还戴着小柳叶耳环,晃来晃去,有点银色微光,很是可爱。
顺哥儿看着行:“好看。”
陆柳又看陈酒,陈酒不说话,他就可劲儿眨眼睛,给人使眼色,陈酒也说好看。
陆柳放心了。
这不把大峰迷死了。
他们三个下午打扮一会儿,就做针线活。
王猛还没下山,但陈酒知道,山菌生意,王猛一定会入伙。这人的性子是这样,看着憨厚好说话,实则心里很有主意。
他跟黎峰一样,只要能挣钱,深山去不去无所谓。山菌能挣钱,他就要搞山菌。
这样一来,王猛也要去府城。
陈酒没去过府城。他在屋里玩一会儿,去找姑姑问过有没活干,又回家拿了绣箩过来,磨磨唧唧东拉西扯,终于聊到了正事,问陆柳该收拾哪些东西。
陆柳跟哥哥聊过,出远门,不用带太多衣裳。路上基本不换,到府城以后,定下住处,再洗澡换换。
出去交货,就穿体面一些。鞋袜要有新的,这样没味道。
赶路最好穿草鞋,路上灰尘大,还有泥坑,布鞋不耐脏,再闷点脚汗,根本没法带上路。
除了衣物鞋袜,头疼脑热的药丸要拿一些。
他们平常打猎,使得顺手的家伙带上,以防遇见劫匪。
送货的人跟赶考的人不一样,书生没人劫,商人有得是人劫。
再是吃喝,有条件背口小锅。
这方面陆杨讲得少,常在山林走动的猎人们,有丰富的野外生存经验,这几天时间,该带什么吃喝,他们清楚得很。
陈酒听见要把武器带上,眉头皱了下,没说什么。
五月十四这天,黎峰收了一批猎物,送到县里,为明天的野味日做准备。
五月十五,王猛三苗等人下山。
比预计的时间晚了半个月,下山大丰收。
深山猎区好货多,他们好久没去,小东西都长大了。刚进去,就撞见了群狼猎鹿。
山里林密,他们拐个弯儿,直直撞到了战场里。
狼有五只,鹿有两只,一大一小。
他们身上的人味儿被闻见,也有两只狼朝他们围过来。四人上山,带了三只猎犬,这里打一场,赶跑了狼群。他们经过一番考虑,先把大鹿处理了。
狼是群居动物,打伤一只,就会惹来一群。这种情况下,他们没办法去追鹿。而且打猎的规矩,幼崽不杀。跑的是小鹿,他们算了。
在深山里,猎物要尽早处理转移,以免血腥味引来更大的家伙。
鹿肉都分割了,他们带一些鹿肉,躲在安全屋里熬日子。在山上吃了一些,余下八十来斤,只能散卖。鹿皮鹿筋可以卖出好价。
狼有一只。狼很难猎,皮毛价贵。
有这两只猎物,这次就没白跑。都是好价大家伙。
肉不耐放,鹿肉他们用粗盐腌制风干了。狼是下山时追着他们跑,他们新猎的。
这东西要趁早送去卖掉,放一晚都要坏。
和之前猎了野猪一样,到家歇脚缓缓,一行人赶忙到县里去送货。
五月十五就是野味日,这两样猎物到店,让陆杨的铺面扬名县城。
他们这里不吃狼肉,但能有狼就足够威风了。鹿肉出名,这可不是一般人能吃到的东西。
陆杨还记得巴结张大人,他们都不知道狼肉怎么处理,狼皮又是好东西,他连皮带肉,把整只狼都送到了张大人府上。并五斤鹿肉。
送就送得大方,希望张大人投桃报李,给他家状元郎送几本好书。
他还问鹿筋在哪里,王猛说:“大峰留下了,他说有用。”
陆杨便不惦记了。
他们下山,黎峰在家摆酒,宴请他们,细谈猎区和山菌生意的事。
猎区的安排,黎峰给陆柳说过,他会再带兄弟们去一趟深山猎区,该交代的都交代了,以后让王猛做领头人,让他们再跟大强磨合一下,拉人搭伙。
再是山菌生意,各类细节,他跟陆杨都确认过,今天说出来,没什么可改的,想干就一起干,不想干,他不强求。
都是山寨里长大的汉子,知道菌子的季节。
他们席间说说话,问一问,发现他们完全可以上半年打猎,下半年采菌子送货,两头不耽搁。
这样一来,黎峰也没必要退出,他还是可以当领头人。
王猛说:“这没区别啊。”
三苗也这样想。
他们一起好多年了,冷不丁换人,怪不习惯的。
二骏和四猴则问他:“你们以后不在寨子里住了?”
黎峰点头:“山寨到县里太远,我们在县里肯定要有个仓库,到时去府城送货,就从县里拉货,这样方便。我到时不常在寨子里,猎区还是交出来。以后我想上山,就跟你们搭伙。”
猎区是他们一起闯出来的,他只是不方便领头了,以后要打猎,还是能去。
县里肯定比寨子里好,他们听了,再没二话。
黎峰也给他们留了退路。
“这一次去府城,你们全当帮我的忙,都别着急入伙。跑一趟看看。这次货款我们算过了,分到你们手里的,可能只有四五两银子。等分红结束,你们再决定要不要跟我干。”
王猛没得说,第一个支持他。
他倒了一碗酒,敬黎峰,说:“我肯定要跟你搭伙的,我们都多少年兄弟了?一起血里打滚的交情。八年前能闯进深山,八年后也能闯进府城。干了!”
他一饮而尽。
三苗也说干了。
他那个猎区紧挨着深山密林,家里人不可能次次陪着他一起进去。他跟黎峰搭伙的时候,才十四岁,那时候几乎是被黎峰跟王猛带出来的。
这些年他没吃过亏,也没受大伤。不过是个山菌生意,能成就多挣点,不能成,还去打猎嘛。这有什么。
二骏和四猴入伙晚,是黎峰挑选着一起去深山猎区的人,几年磨合下来,五人感情很深。
他俩说:“你话说到这个份上,我们什么风险都不用承担,有什么不能干的?”
几兄弟都把酒碗满上,敬酒代答:“干了!”
五个男人在小铺子里吃,五个夫郎在堂屋里吃,陈桂枝跟顺哥儿也在。
陈酒帮忙做菜了,上桌晚一些,过来的时候,除了陆柳这一家三口,别的人都多看了他几眼。陈酒不耐烦:“吃你们的。”
苗小禾说:“吃了,都吃了,很好吃,酒哥儿,你还有这手艺呢?”
陈酒不觉得有什么。他家里宠着他,他没什么累活重活,灶屋里这点事都干明白了。
陆柳特地给他留了座位,他俩挨着坐。
陈酒跟别人关系都不亲近,还是挨着他好。
陈桂枝看看席面,说:“还是太仓促了,再有个凉菜差不多。”
二骏夫郎笑道:“哎,是我没想周到,该拿几个咸鸭蛋过来添菜的!”
陆柳听见咸鸭蛋,两只耳朵动了动。
嗯,咸鸭蛋,鸭蛋,怎么这么熟悉呢?
他看向二骏夫郎,他记得捡鸭蛋那天,二骏夫郎也在,黎峰还去找人说话了。
陆柳眨眨眼,好像明白了什么事情。
那个鸭蛋,可能是大峰想要他捡到,所以他才捡到了。
他听着小铺子那头传来的说笑声,隔着墙壁窗户,往那边看了一眼,脸上盈出笑容。
都说在一起久了,会变得平淡无趣,对方身上的某些缺点也会放大,变得难以忍受。从蜜里调油,到相看两厌,只需要柴米油盐从中调调生活的苦辣滋味。
但他和黎峰在一起,是越处越喜欢。这样粗犷的汉子,却有着难以言喻的细心。黎峰永远都是做得比说得多。
两人凑一处,情话都没几句,来来去去腻腻歪歪,都是那么些话。可他的事情,黎峰都放在心上,从不邀功。
陆柳吃一口菜,越过桌上人影,依稀看见院子里新铺的石子路。
就像这条石子路,它铺在脚下,那么平常,又那么踏实平稳。
他没大的本事,做不了路,开不了山,他希望他是清风、是山泉、是个白面馒头、是件小棉袄。可以解暑解渴,吃饱穿暖,日日作伴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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